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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史館重申,兩蔣文物所有權屬中華民國所有。(資料照,記者叢昌瑾攝)
削骨名醫推薦2017-07-14 18:48
〔記者鄭鴻達/台北報導〕蔣家後代13人遭國史館提告確認「兩蔣日記」所有權及管理權,屬於願意出讓派的蔣方智怡,日前出庭作證時,表示無法忍受被以侵占之名義指責。國史館重申,兩蔣文物符合總統、副總統文物範圍,兩蔣私人所有部分,亦完全依法取得所有權並經公證,屬中華民國。
蔣方日前出庭作證全臉拉皮指出,日記為丈夫生前託付,交代「若有不幸,委由她代為轉交具公信力的學術機構保存」,因此其為完全所有人,不解怎會在預計取回時,其他人會有歧見,她盡心盡力保存日記,雖可接受做得不夠的批評,但無法認同被用「侵占」名義指責。
國史館發布聲明稿指出,自2012年即向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、蔣方智怡洽談保管於胡佛研究所之兩蔣文物能歸國典藏,但史丹佛大學後向美國法院提起確定競爭權利訴訟,並請求法院命共同被告彼此訴訟,由法院判決確定共同被告中,誰對文物有處置決定權。
國史館表示,在2015年,美國法院裁定停止本案之美國訴訟程序,並要求國史館抽脂盡速向我國法院提起訴訟,抽脂名醫推薦解決保管物權利爭議,為爭取兩蔣文物回國典藏,國史館於當年11月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訴,以解決保管物權利爭議,務促使文物早日回國。
國史館強調,兩蔣文物屬蔣介石、蔣經國任職總統期間日記及手稿,符合「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」所稱文物範圍,乃為國有財產,文物中夾雜之公文書屬中華民國所有,皆應交還國史館管理,非屬總統文物部分(兩蔣私有部分),已取得蔣方之捐贈並經公證,完全取得所有權。
國史館表示,為加速取回文物,及基於維抽脂手術護兩蔣日記之歷史價值與尊重家屬立場,國史館與蔣家後人誠心溝通、協議,至今已與8位繼承人達成協議,未來將協助本案不爭執之繼承人,盡速脫離我國及美國之訴訟,國史館也不放棄與其餘家屬洽談和解之可能性。
最後,國史館強調,據「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」,館方恪守法規妥善管理文物,並秉持行政中立原則,不受政治力影響以及因政黨輪替有所改變,未來取回兩蔣文物後,將循《蔣中正總統檔案》模式開放各界應用,落實「開放政府(open gov.)」之政策。
ED679604237040F9
削骨名醫推薦2017-07-14 18:48
〔記者鄭鴻達/台北報導〕蔣家後代13人遭國史館提告確認「兩蔣日記」所有權及管理權,屬於願意出讓派的蔣方智怡,日前出庭作證時,表示無法忍受被以侵占之名義指責。國史館重申,兩蔣文物符合總統、副總統文物範圍,兩蔣私人所有部分,亦完全依法取得所有權並經公證,屬中華民國。
蔣方日前出庭作證全臉拉皮指出,日記為丈夫生前託付,交代「若有不幸,委由她代為轉交具公信力的學術機構保存」,因此其為完全所有人,不解怎會在預計取回時,其他人會有歧見,她盡心盡力保存日記,雖可接受做得不夠的批評,但無法認同被用「侵占」名義指責。
國史館發布聲明稿指出,自2012年即向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、蔣方智怡洽談保管於胡佛研究所之兩蔣文物能歸國典藏,但史丹佛大學後向美國法院提起確定競爭權利訴訟,並請求法院命共同被告彼此訴訟,由法院判決確定共同被告中,誰對文物有處置決定權。
國史館表示,在2015年,美國法院裁定停止本案之美國訴訟程序,並要求國史館抽脂盡速向我國法院提起訴訟,抽脂名醫推薦解決保管物權利爭議,為爭取兩蔣文物回國典藏,國史館於當年11月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訴,以解決保管物權利爭議,務促使文物早日回國。
國史館強調,兩蔣文物屬蔣介石、蔣經國任職總統期間日記及手稿,符合「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」所稱文物範圍,乃為國有財產,文物中夾雜之公文書屬中華民國所有,皆應交還國史館管理,非屬總統文物部分(兩蔣私有部分),已取得蔣方之捐贈並經公證,完全取得所有權。
國史館表示,為加速取回文物,及基於維抽脂手術護兩蔣日記之歷史價值與尊重家屬立場,國史館與蔣家後人誠心溝通、協議,至今已與8位繼承人達成協議,未來將協助本案不爭執之繼承人,盡速脫離我國及美國之訴訟,國史館也不放棄與其餘家屬洽談和解之可能性。
最後,國史館強調,據「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」,館方恪守法規妥善管理文物,並秉持行政中立原則,不受政治力影響以及因政黨輪替有所改變,未來取回兩蔣文物後,將循《蔣中正總統檔案》模式開放各界應用,落實「開放政府(open gov.)」之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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